说一下最近的两个风向。 第一,反腐进入了深水区,以近期的山东为例,济南、淄博、济宁、青岛、菏泽等城市,从地方政府到地方国企、城投平台,均有领导集中落马,这给政府、国企、城投主导的项目投资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国企和城投的融资问题,目前基本都不敢要外部的市场化资金,山东本土的资金也基本流向了产业类项目。 第二,国务院办公厅9月10日发布《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6〕24号)之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月14日举行了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情况。此后,一些省市的国资委将中小企业欠款投诉纳入了地方大型国企负责人的工作绩效考核。到年底的时候,这些地方国资委将针对中小企业欠款投诉案例排名靠前的地方大型国企负责人进行约谈。 我们注意到,作为全市场最大的甲方,一些地方国企和城投平台已经开始提出新的要求,比如全面修改中小企业供货商的合同条款,要求务必在付款约定里明确账期起算节点、账款支付方式及流程、货物和服务检验验收(或工程竣工结算)标准及期限、最长付款期限等关键内容;再比如对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供货商,做到应付尽付,应付早付。 一直以来,不管是央国企、城投平台,还是各类行业龙头,压占、拖欠供应商货款的问题都格外突出,比如制造业行业龙头的商票付款以及背后“两头吃”的商票融资,再比如各类以审核、审计为理由一直拖着不结算的工程款,动辄就是拖个一年半载。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曹媛媛提到,账款凭证业务在发展初期规范性不足,一些核心企业用账款凭证来拖延付款、拉长账期,服务平台的管理规范也比较缺乏,一些核心企业一边通过开立账款凭证、大量拖延付款,来节约自身的财务成本,另一边对拿着账款凭证的供应商收取比较高的融资服务费,甚至有的核心企业通过自己关联的保理公司为账款凭证提供高息融资,赚取利息,存在对供应商“两头吃”的情况。 一个普遍的现象是,以往不少地方国企、城投平台都是通过出具账款凭证将中小企业供货商账期拉长至12个月左右,除了可以盘活企业资金、增强周转能力外,将应付的款项截留并投向对公理财产品,还可以显著地创造额外收益、填补盈利缺口,满足地方国资委设定的企业盈利能力考核要求。 为此,以往更为常见的现象是,很多国企、城投以需要花费时间先集中对账才能开具发票为由,通过延后账款凭证的起算节点,将实际付款期限拉长至9-10个月,尤其是对于某些工程付款,采取拖延工程验收时间等方式,多次延后账款凭证的起算起点,将中小承包商的实际付款账期拉长至10-12个月。 针对上述问题,国新办9月14日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柯吉欣再次强调: 分行业明确合理账期,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完善结算支付管理规定,明确“付款四项关键要素”;要求发布大型企业及时支付倡议,推动龙头企业率先践行“60日付现承诺”。对故意拉长账期的大型企业开展联合约谈整治;对滥用竞争优势地位的大型企业严格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完善细化上市公司和大型企业等账款披露要求;发挥央企国企及时支付的表率作用。规范管理电子凭证业务,将电子凭证最长付款期限压减至6个月;从严监管电子凭证服务平台,要求平台依法合规运行。 截止当前,形势的发展要比我们想象中乐观很多,很多地方国企、城投平台都已开始主动归集资金用于对供应商、合作方的款项支付,同时也在积极通过银行融资等解决中小企业账款的现金结算问题。 很多同行问,这一轮针对央国企、城投平台“动真格”的付款考核,是否意味着可以催生一波针对央国企、城投平台的非标融资业务机会? 就我们目前的实际业务情况而言,我们发现央国企、城投平台相关应收应付的保理等融资需求确实有明显抬升,但因融资出表等众多问题仍存在明显的谈判难点,因此后续业务情况仍有待观察。 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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